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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她和他应该没这么大的仇恨吧?取笑她的名字、挖苦她的年纪,就连长相也被嫌弃!不过就是不小心让他的数位相机泡了海水骑机车时一个恍神不小心A到他也没必要说她是“阿萨不鲁”的女人啊!连她想采访他一下也是百般刁难还勒索她请吃王品台塑牛排作为交换!为了工作,她只好强迫自己面对这名超级卑鄙男人哪知他一改先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承诺犀利的问起她前任男友娶了别人的始末当场教她是又窘又羞又气又恨又愤……
他堂堂一个享誉国际的小提琴家,竟被她一口咬定他是“娃娃脸小偷”。面对“皮包窃案”……她坚持铲除败类、人人有责,理由:邪不胜正,小虾米偏不怕大鮙。他认命被她“扭送”警局,理由:美女快绝种了,能巴就巴……看“爱情”和“救命宝物”哪个重要,如果在三十岁前找不到拥有“星之泪”将死于非命!老天爷!她连那玩意儿的影子都没见过,也就是说一个人爱他等于杀死他!所以在她好不容易发现他的好,他也不惜“以命相许”时她还是决定“救人一命”——离开他!……
「这个看起来很好喝耶,我先来尝一口!」「那是让妳洗手的!」拜托!有钱人就爱摆排场,洗手用的东西搞得那么高级做什么,还不事先告诉她,害她喝了好多!而那个身为主人却未善尽告知之责的男人,竟还嘲笑她说--「这点常识都不懂,妳的脑袋生了疮?」后!这个男人的嘴一定要这么毒吗?哼!虽然到他家「作客」不是出自她的意愿,不过,既然来了,她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叫作待客之道!
是浪漫法国血统作怪?还是父母爱流浪的基因遗传?他守了十几年的米米竟然没停过交难友!只要看到帅哥,就两眼发亮,气死他也!也不想想这十几年来他是如何呵疼她,她是怎么粘缠他的!罢罢罢!既然他的付出像肉包子打狗,又去无回,那……放弃总可以吧?不行?他才正打算接受别人的爱慕,她却凶巴巴地跑来搅局闹场。头痛啊!她到底要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