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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她……她快要昏倒了! 一向只能远观的超级巨星竟然出现在她眼前, 而且与她比邻而居了一年, 她这个号称是他超级歌迷的竟浑然不觉! 不愧是她的偶像,人nice不说, 还好心的收留没带钥匙的她一晚…… 这传出去会不会是各家娱乐新闻的大头条啊?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肥,她只想单纯做他的fan, 可不想成为狗仔队特搜的目标…… 果然,一堆麻烦与流言排山倒海而来, 最惨的是,她的偶像竟对她……
哪里来的笨姑娘,他是在吹竹箫耶,她居然说他在唱歌,还直说他唱歌好好听,直可媲美人间天籁?呵,看她年纪小小、身材娇小,敢情连她的脑袋也小到连一点点常识也装不下?撇开头,以为她会自讨没趣的滚到一边面壁思过,谁知道她竟这么窝到他身边,赖着他要学吹竹箫?谁理她啊!他少爷可忙得很,哪有空理这小丫头。可看着她圆圆的大眼、渴求的眼神和娇俏的脸蛋,“我愿意”就这么从他口中吐出。天呀!他一定是着了魔了,不但让她靠在他宽阔的肩上,还竟一夜和她“你吹我和”到天亮!莫非这就叫一见钟情?只是当他想再见到她时,她却不见了踪影……
咦?他怎么一脸「青笋笋」,看到鬼了吗?那-他真的看到她了!感动呀!先说她见到另一个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自己时有多害怕,偏偏还变成一抹轻飘飘无所依的灵魂四处晃荡,能有个人发现她的存在、陪她说说话,真好!而且他这摄影大师一句「她走台步像机器人」,害她向往的模特儿生涯「前途无亮」,这会儿非得赖上他不可!但是一抹摸不着、触不到的灵魂还想谈恋爱?别了吧,即使一向花心的她这次真的心动,也不能开口说爱他。可他居然义无反顾的和人不人、鬼不鬼的她订婚……他们的爱情……真能战胜世事无常
相识之初,他就认定她是个典型的千金大小姐 只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到公司里招蜂引蝶 这种啥事也办不成的女人,他根本不看在眼里 即使她的表现跌破大伙眼镜出人意表的好 直到一场车祸才让他对她的花瓶印象彻底改观—— 英雄都难过美人关了,更何况他并不是英雄 但她可不是普通女子,而是他不该「染指」的人 把上老板女儿、靠女人的八卦闲话传遍公司 明知她已名花有主,仍是有人想攀折这朵花 只要他一不注意就会有苍蝇在她身边猛打转 面对事业与爱情,而他只能有一个选择时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注定会让她伤心…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对黎亭可是一点也不适用。 对他而言,李采漪简直是从天而降的一颗灾星! 打从初次见面,这个小霸女就将她的鬼灵精怪发挥得淋漓尽致。 也不知着了什么魔,他竟鬼迷心窍, 答应去她家做三个月的“男奴”,供她差遣使唤。 可……这个小霸女可不是普通的霸, 先是叫他吸地毯,后来又叫他去洗马桶, 倒杯水给她喝她还嫌呢!甚至……甚至连内衣裤都洗了! “喂!开水没味道!男奴!去换杯牛奶来。” 好不容易受虐的一天过去了,灾难可还没结束呢! 隔天清晨,公鸡都还没叫,他的天花板就震动了起来。 “ONE MORE、TWO MORE,手拉高,再来一次……” 唉!当橘子大王遇上香吉士女王,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呢?
遇上他,应该只是个巧合的意外。然而在缘分的牵引下,使得小青必须与那个男人朝夕相处——还是只有——呵呵——努力赚钱!但是每当百对他深情的睦眸,她却情不自禁放任自己沉沦下去,明知他心里已有别人,反应迟钝的她,还是情愿呆呆的当傻瓜……眼前这名冒失的小女人,竟轻而易举就突破他的心防,重新点燃他冷淡的感情——就算是替代品也罢,至少她已经成功激起他的征服欲!即使没有真心,也可以当成是游戏,他不在乎跟她‘玩’一回……
她的「公子」竟然白吃白住外加白拿! 喝!难道他不知道这行为跟强盗没两样吗? 即使他身上的毛发全是白色的也不行! 瞧镇上的人看到他们——应该是他吧? 就急巴巴的躲得百里远,要不就是全身发抖不停, 用鼻孔想也知道他为什么出门不用带银子了! 可是,他哪有那么可怕?她一直觉得他很好呀! 只不过有些孤僻而已…… 至於——至於他让她从地上睡到床上, 是不是表示他对她有一点关心?还是有一点喜欢? 会吗?大娘不是说他一向最讨厌女孩子?
这女人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他都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她竟然还猜不到他总裁的身分,不仅呆呆地以为他是啥总裁助理,还很令人喷饭的告诉他一个大秘密--“跟你说喔,总裁听说很厉害……”嗯哼,这又不是什么大秘密……“因为总裁跟种猪一样优秀!”种猪!?她竟然把他比喻成种猪?他的额头顿时冒出三条斜线--嗯哼,他现在开始十分期待,当她知道他的身分时,表情会有多“厉害”了--
他不需以搞垮她的公司来伤害她吧?当年她会离开他,也是万不得已呀!要不是不忍看到他和家人对立,她也不会就一走了之,不过她知道这个想掠夺-切的人,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开朗小男孩,而是只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大老虎——属于他的东西终究是他的,在他地盘上的人事物,不管走到天涯海角,还是无法逃出他的手掌心,就像当年那个搞不清状况离开他的笨女人——不过他不介意现在让她知道,她也是他的“所有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