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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寻七年不著的萨多斯,竟做了母后的使者,他怎能这么轻易放过他?他不喜欢被人碰,他就偏爱碰他,怎知他竟赏他一记耳光不说,还亮出代表母后的玉牌来压他,更动不动就拿“天之法典”在他耳边念个没完,真是烦死人了!什么?原来他和老太婆做了交易。很好!那他就该让他明白谁才掌有“生杀大权”……要不是为了保有“雨族”子民赖以维生的水,他才不愿答应当这个被宠坏的天朝少子的“傀儡”,岂料他还是一样不受教,三不五时就爱欺负他--当众亲吻让他出糗、趁他睡著将他剥得一丝不挂,更要他寸步不离的陪在他身边!天啊!为什么他要忍受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对他上下其手?什么时候这项荒唐的交易才会结束?……
噢!她……她快要昏倒了! 一向只能远观的超级巨星竟然出现在她眼前, 而且与她比邻而居了一年, 她这个号称是他超级歌迷的竟浑然不觉! 不愧是她的偶像,人nice不说, 还好心的收留没带钥匙的她一晚…… 这传出去会不会是各家娱乐新闻的大头条啊?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肥,她只想单纯做他的fan, 可不想成为狗仔队特搜的目标…… 果然,一堆麻烦与流言排山倒海而来, 最惨的是,她的偶像竟对她……
哪里来的笨姑娘,他是在吹竹箫耶,她居然说他在唱歌,还直说他唱歌好好听,直可媲美人间天籁?呵,看她年纪小小、身材娇小,敢情连她的脑袋也小到连一点点常识也装不下?撇开头,以为她会自讨没趣的滚到一边面壁思过,谁知道她竟这么窝到他身边,赖着他要学吹竹箫?谁理她啊!他少爷可忙得很,哪有空理这小丫头。可看着她圆圆的大眼、渴求的眼神和娇俏的脸蛋,“我愿意”就这么从他口中吐出。天呀!他一定是着了魔了,不但让她靠在他宽阔的肩上,还竟一夜和她“你吹我和”到天亮!莫非这就叫一见钟情?只是当他想再见到她时,她却不见了踪影……
咦?他怎么一脸「青笋笋」,看到鬼了吗?那-他真的看到她了!感动呀!先说她见到另一个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自己时有多害怕,偏偏还变成一抹轻飘飘无所依的灵魂四处晃荡,能有个人发现她的存在、陪她说说话,真好!而且他这摄影大师一句「她走台步像机器人」,害她向往的模特儿生涯「前途无亮」,这会儿非得赖上他不可!但是一抹摸不着、触不到的灵魂还想谈恋爱?别了吧,即使一向花心的她这次真的心动,也不能开口说爱他。可他居然义无反顾的和人不人、鬼不鬼的她订婚……他们的爱情……真能战胜世事无常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对黎亭可是一点也不适用。 对他而言,李采漪简直是从天而降的一颗灾星! 打从初次见面,这个小霸女就将她的鬼灵精怪发挥得淋漓尽致。 也不知着了什么魔,他竟鬼迷心窍, 答应去她家做三个月的“男奴”,供她差遣使唤。 可……这个小霸女可不是普通的霸, 先是叫他吸地毯,后来又叫他去洗马桶, 倒杯水给她喝她还嫌呢!甚至……甚至连内衣裤都洗了! “喂!开水没味道!男奴!去换杯牛奶来。” 好不容易受虐的一天过去了,灾难可还没结束呢! 隔天清晨,公鸡都还没叫,他的天花板就震动了起来。 “ONE MORE、TWO MORE,手拉高,再来一次……” 唉!当橘子大王遇上香吉士女王,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呢?
碰上她,全宇宙公认的好好先生也会变暴龙。 他恶唤她「卑鄙小人」;她怒称他「小气鬼」, 别误会,这决不是甚么青梅竹马的昵称。 这一男一女的重逢绝对是世界末日提前降临。 他永远忘不了曾经有个脏女娃夺去他的初吻, 她永远忘不了三岁「一失足成千古恨」, 而这次重逢,是她给自己最后的机会。 她好生气,他居然忘了他的承诺……
她是他成亲三年的妻,她爱他!结果,连一个可悲的凄然都没有——她爱的是一个永远不懂感情的男人,而现在,她竟然要和一个“神”去争夺另一个也曾经是“神”的丈夫?无妨,只要他幸福,她可以离开……他悲天悯人,有救世心肠,但——他却无法爱人,他可以温柔体贴,却无法爱——他的妻,只是一个淡然女子,淡得几乎没有颜色,他知道她是爱他的,或许,他该放她走……在即将天人永隔之际的决定——竟是这么痛彻心扉的觉悟……
遇上他,应该只是个巧合的意外。然而在缘分的牵引下,使得小青必须与那个男人朝夕相处——还是只有——呵呵——努力赚钱!但是每当百对他深情的睦眸,她却情不自禁放任自己沉沦下去,明知他心里已有别人,反应迟钝的她,还是情愿呆呆的当傻瓜……眼前这名冒失的小女人,竟轻而易举就突破他的心防,重新点燃他冷淡的感情——就算是替代品也罢,至少她已经成功激起他的征服欲!即使没有真心,也可以当成是游戏,他不在乎跟她‘玩’一回……
那名叫星罗的女子…… 如果,如果他们可以经由感情而结合,那会是一件多么完美的事! 但是他们却不能── 她是新任天帝册封的天界最强悍武神将, 而他──为了求取灭天族人最后的生存,不得不接受魔族的帮助。 躲在这暗无天日的魔族城堡里。…… 他们,早已经不可能谈爱情了! 天帝善妒而残暴── 注定了吗?注定了他只能在心中想着她是他的 皇妃……